《布鲁克林》解说文案_不是我留恋异乡,只是这里没有心伤—–电影《布鲁克林》
英国| 加拿大| 爱尔兰剧情/爱情电影《布鲁克林》,于2015年上映,由约翰·克劳利导演,尼克·霍恩比 科尔姆·托宾编剧,影片讲述了《布鲁克林》讲述了罗南饰演的爱尔兰姑娘在上世纪50年代来到纽约,希望可以创出一片天地,在这里她需要在纽约的大城美梦与爱尔兰的小镇生活,酒馆老板吉姆和意大利裔水管工托尼之间做出抉择。。
如果说《荒野猎人》是小李一人撑下来,《布鲁克林》也基本上就是西尔莎·罗南的天下。作为出生在美国的爱尔兰人,剧中角色简直像是为她量身打造。而罗南也不负期望,表现十分出色,不仅摆脱了童星长残的噩运,还表现出了超越年纪,醇厚而又自然的演技。 电影讲述了一个爱尔兰女孩,离开家乡与亲人,只身来到美国布鲁克林寻找新生活的故事。布鲁克林在美剧里出现频率很高,通常是作为上东区、曼哈顿这些词汇的反面存在。在欲望都市里,马兰达因为买不起曼哈顿的大房子,不得不搬进了布鲁克林,这个每天踩八厘米高跟鞋的曼哈顿姑娘,因此觉得简直无法在朋友面前抬起头。而在这部电影里,布鲁克林则展示了它的历史与温情的另一面。这里云集了上世纪50年代左右,背井离乡而来的爱尔兰移民,他们在美国追求梦想,想要在新世界里大展身手,有人成功地打开了新生活的大门,也有人只是从家乡到异乡,更有人穷困潦倒,只能每日啜饮着思乡的苦酒。不管怎样,布鲁克林都是他们来到新世界的第一个大家庭。他们彼此关怀、支持,寄宿在同一个屋檐下,共同的乡愁就是他们之间相通的血脉。 电影前半部分,将剧情集中在思乡情怀表达上。爱尔兰姑娘略显执拗的口音,复古内敛的装束,纯粹而又惶恐的眼神,与纽约人轻快的生活节奏,时髦的红唇与大胆的时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爱尔兰人质朴的优雅,渐渐与纽约生活相互交融,她让美国在快速膨胀地节奏中蕴含了一丝对传统的珍惜,也让爱尔兰式的坚韧守旧焕发出灵动的光彩。这些变化,在罗南饰演的艾丽莎身上一点点的铺陈开来,她和天南海北汇聚于此的移民们一起,将50年代的美国风情尽情展现,恰是一幅复古优雅,而又充满温情的纽约生活画卷。 有过漂泊经历的人都知道,他乡越是繁华,异乡人就越是孤独,大街上的夜晚灯火辉煌,却没有一盏为你而亮,没有一个人牵挂你,没有亲人,睡觉的地方只是住所,从来就谈不上家。艾莉莎是一个懵懂甚至怯懦的小镇姑娘,初来乍到时,身边的一切都让她惊慌失措。幸运的是,她不是一个个例,当时的美国,各种行业空前繁荣,大量的就业职位空缺,一批一批的移民像浪潮一样涌入,思乡的情绪是最能引起共鸣的,连美艳而严苛的商场经理都没有因此对她加以斥责。在资助人的帮助下,她报名了大学的夜校课程,遇上了开朗的水管工托尼,在爱情和新生活的感召下,渐渐走出了思乡的阴影,开始了在繁华纽约的快乐生活,也逐渐摆脱了小镇生活压抑的过往,打开心扉,在一副爱尔兰姑娘的面孔下,渐渐成长为一个自信的纽约人。电影里有一个情节,让人印象深刻。艾莉莎在圣诞夜帮助神父发放圣餐,到来的流浪汉都是爱尔兰同乡,他们参与了美国大量的基础建设,铁路、楼房、工厂等等,可是当力气用尽,当基建时代过去,他们也苍老了,美国当时快速膨胀的经济缺乏相应的保障,这些人最后只能流落在异乡街头。神父请其中一位清唱了一首爱尔兰民歌,在那浑厚而忧伤地嗓音中,家乡的味道随之弥漫,已是白首的移民们黯淡的眼角,闪烁着若有似无的泪光,家乡、亲人在遥远的大洋彼岸,孤独漂泊的他们不知道到自己是否还有归宿。艾莉莎则幸运的多。如果说圣诞餐是前半部思乡情怀的高潮,那么影片很快就随着托尼带来的甜蜜爱情进入了下一个阶段。托尼在她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出现,带给了她期望和寄托,拯救了这个沉溺于思乡情怀的小姑娘。托尼的家人都从意大利来到了纽约,和家人的相处,也让她在陌生的地方找到了某种意义上的归属感,俩人的约会时光,更让她第一次享受到了纽约生活的美妙。爱情,有的时候并不总是瞬间的激情迸发,相互的陪伴与需要,似乎赋予了感情更重的份量。人总是会向环境妥协,如果妥协能够实现美好的愿景,又何必跟自己较劲。当托尼向她表白时,艾莉莎的迟疑显然说明这段爱情并非她最期待的样子,面前这个有点土气,甚至英文拼写都有问题的水管工,也并不是她梦中的王子。但是,当她在同伴的描绘下,看到了托尼能够带来的幸福未来时,她毫不犹豫地抓住了这一机会。 这是一种悄然地成长,而成长也时常伴随着反复。剧情安排艾丽莎的姐姐意外死去,她不得不回乡探望母亲,在那样一个交通、通讯都不便利的年代,托尼对她的离开十分担忧,两人在冲动之下悄悄前往市政厅结婚。一个并不为人所知的丈夫,和一个家乡独居的母亲,这成了艾丽莎心上最大的两个牵挂,也是很多漂在异乡的人们的共同心声。家乡的亲人与旧时光,异乡的爱人与新生活,曾有多少人在这之间纠结。这种冲突设置,让艾丽莎的成长之旅有了重要的缓冲,这种缓冲以退步为表象,实则是为了内心深处更坚定、更成熟的选择。艾丽莎回到爱尔兰,受到了和以往大不相同的待遇,她成了时髦、成功的代名词,人们夸赞她的衣着,好奇地打探着她在美国的生活。从一个籍籍无闻的小姑娘,变成了社交生活的中心,甚至是以前遥不可及的会计工作,现在也可以以傲慢的姿态轻易获得。以往那些高富帅俱乐部里不曾正眼看她的男生,现在反而甘心追逐在她左右。她和众人眼中最好的结婚对象约会,她接替姐姐体面的工作,被曾经抛弃她的生活捧到了手心,这一切,让衣锦还乡的她迷失了。托尼费尽心思寄来的一封封信,她全都没有打开,那个有着良好教养与条件的爱尔兰小伙子,他的殷勤让她迷乱,家里唯一的孤老母亲,更加重了她的摇摆。这是艾丽莎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反复,没有人能够保持永远的清醒,顺利的美国生活,回乡之后意外的满足感必然会让一个刚刚成长的雏鸟措手不及。 在她的天平几乎要倒向爱尔兰的时候,小镇上那个刻薄的杂货店女老板,带着阴险嘲讽的笑容揭穿了她已婚的事实。艾丽莎在震惊之余,轻轻的吐出了一句:我忘记了。这句台词精妙至极,罗南的表演也细腻成熟,她一瞬间的怯懦、惊慌很快被一种恍然大悟的冷峻掩盖,这一瞬间,她成长了许多年。这句忘记里面,有许多层的含义,她忘记了远方的托尼和他带来的甜蜜爱情,她忘记了这个小镇曾经让她多么地压抑失落,她忘记了今天的一切并非与生俱来,而是源自人们对她美国生活的仰慕,留在这里,她只是用刚刚建立的新自我,重蹈旧生活的覆辙,而回到美国,她才会有无尽的未来。 当艾丽莎再次回到布鲁克林,阳光洒在她依旧温润的面孔上,嘴角却已经有了更多的坚定,目光也有了更多的自信,曾经的爱尔兰姑娘一去不复返,一个全新的纽约女孩诞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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